“冷冻人”的婚姻关系、财产继承如何处置

观点
瞭望东方周刊
2021年05月27日 10:00

韩骁

我国法律规定,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。由于展女士在冷冻手术后呼吸停止、心跳停止、无生命体征,符合生理死亡要件,应认定为已死亡。

根据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,不能保证“冷冻人”未来一定能“复活”。截至目前,世界上的人体冷冻机构无一例外只能提供冷冻和保管服务,尚无“复活”先例。

展女士做冷冻手术前已经因为肺癌晚期,治疗无效而濒临死亡,本人及其近亲属决定做冷冻手术,是对残酷现实的终结以及对美好未来的期许。就像展女士丈夫说的那样,如果能够有其他救治方法,不会选择冷冻。因此,做这个手术之前,所有人都做好了“冷冻人”不会“复活”的准备,展女士完成了遗体捐献的登记手续,丈夫也接受了妻子“离世”事实,并按照家乡风俗进行了祭奠。

综上所述,展女士应当被认定为“已经死亡”,其参与的所有法律关系均告终止。所以,展女士與丈夫的婚姻关系终结,丈夫可再婚。即便未来展女士真的“复活”,与丈夫的婚姻关系也不能自行恢复,如需复婚,需重新依法办理婚姻登记。展女士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法律关系也告终结,民事权利能力已经消灭,她不存在参与家庭财产分配的问题。至于她本人的财产,如果展女士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,则按遗嘱继承;如果没有遗嘱,则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依法继承。

根据公开报道,目前世界上已有300多人加入冷冻计划,虽然至今仍没有“冷冻人”进入复苏流程,但并不排除未来有这样的可能。一旦某天,展女士醒来,在法律上应该把这样的“复生人”看作一个新生个体,重新开始构建她参与的所有法律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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