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研视察是人大有效履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。调研视察不是挑毛病、找岔子,而是为了发现问题,改进工作,因此要突出问题导向,力戒饰功讳过。长期以来,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基本上都是“明察”的套路,人大看到和听到的大多是经过精心装扮和安排的“亮点”。这种做法,失去了调研视察应有的意义,助长了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,同时弱化了人大监督的力度。
作为调研视察主体的人大要坚持“以我为主”,围绕增强调研视察的全面性、真实性和代表性,自主确定调查视察内容,主动而不是被动地选择走访和路线对象。要大力提倡无陪同調研视察,充分运用听取汇报、座谈会、实地走访、询问、问卷、现场察看、抽样调查、网上调查等灵活多样的调研方式,多角度多侧面了解真实情况,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。在组织集中统一调研视察的同时,也要安排时间让代表自由活动,鼓励和保障代表分散视察和持证视察,广泛了解群众的真实意见和诉求,并及时向人大反馈。
来源:《人民与权力》